吉林省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系列活动_长春信息网_长春新闻网
2019-05-24
【字体:大中小】
打印
此次讲座由吉林省医药中等职业学校组织举办,讲座上,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妆品监管处处长刘丹松讲解了化妆品法律法规知识,并对化妆品生产企业提出了落实主体责任、强化风险防控、保证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的要求。省内化妆品检验资深教师对《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进行了系统讲解。
此前,在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的“双联双问”大走访活动中,部分化妆品生产企业提出了对化妆品检验技术方面进行交流的愿望。为此,培训特别安排了基础知识、数据处理和检验实操三个方面内容,吉林省医药中等职业学校提前购买了实验标准品和耗材,使参会人员能够在实际操作方面进行学习交流。
本次讲座在督促化妆品生产企业提高生产质量管理能力的同时,回应了广大企业提升检验能力的意愿,是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实践“放管服”监管理念的缩影。
化妆品安全技术要求小贴士:
现行有效的化妆品安全技术要求是2015年版的《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规范》规定了1388项禁用组分和47项限用组分,化妆品中严禁添加禁用组分,不得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限用组分;规定了51项防腐剂、27项防晒剂、157项着色剂、75项染发剂,生产企业不得使用规定所列明的防腐剂、防晒剂、着色剂、染发剂以外的物质实现相应功能作用;规定了77个理化检验方法、5个微生物检验方法、16个毒理学试验方法、2个人体安全性检验方法和3个人体功效评价检验方法,这些方法既是监管部门实施监督抽检的依据,也是生产企业质量控制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