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集中宣判4起涉毒案_长春信息网_长春新闻网
2019-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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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打击和震慑毒品犯罪,依法严惩毒品犯罪分子,进一步增强全民反毒、禁毒意识。近日,长春市两级法院集中宣判4起毒品犯罪案件。
今年2月12日晚,被告人于某某在榆树市一小区门口,在孟某某车内以500元的价格贩卖给孟某某冰毒0.15克。当日,榆树市公安局城发派出所接到举报,将于某某抓获。
案发前,于某某曾因殴打他人被处行政罚款,曾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11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1400元。因吸食毒品,2017年11月、2019年2月,被行政拘留两次。
榆树市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于某某明知毒品而向他人贩卖,其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在刑满释放后5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新罪,系累犯,依法应从重处罚。其具有坦白情节,依法可从轻处罚。结合本案具体事实、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及被告人的悔罪表现,榆树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于某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违法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此外,双阳区人民法院、绿园区人民法院、宽城区人民法院还分别以贩卖毒品罪,对相关被告人进行了判决。4起案件中,6名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至6个月不等的刑罚。